2026/01/31:(二)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實務案例分析
活動簡介
講師:沙振言 老師
學經歷:
國家考試地政士資格(112)台內地登字第029444號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管理學院金融領域博士博士候選人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金融系碩專班CFP認證課程講師
中華民國券商公會 專任講師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金融系 兼任講師
課程說明:
夫妻財產制的法律規範在民法規範方面,若夫妻未特別約定,即適用「法定財產制」,將財產分為「婚前」與「婚後」各自所有 。課程強調了資產屬性的認定,例如婚前財產在婚後產生的「孳息」(如租金、股利、保單價值準備金增值),在法律上視為「婚後財產」 。此外,夫妻間的財產贈與(包括現金與不動產)不計入贈與總額,且土地贈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這是婚姻關係中的重要節稅優勢 。
離婚、分居與死亡的財產結算 課程深入探討了婚姻關係消滅時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計算公式為雙方現存婚後財產(扣除債務及無償取得之財產)之差額,由少者向多者請求平均分配 。針對惡意脫產行為,法律規定法定財產制消滅前五年內處分的婚後財產,須追加計算 。
在實務操作上,課程區分了「民法」與「稅法」的價值計算差異:民法請求權以「時價(市價)」計算,而遺產稅扣除則以「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計算 。最後,針對分居夫妻,課程指出除非符合「難以維持共同生活且不同居達6個月以上」並經法院裁定等特定條件,否則仍難以各自辦理所得稅申報 。
總結而言,本課程透過法律條文與稅務實務的解析,協助學員釐清婚前婚後的資產權利,以實現財務的保障。
📢活動報名與課程注意事項📢
- 1. 本次課程全程為影片播放,參加者需自備具喇叭功能的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平板或手機(上述設備擇一使用),並確認網路連線速率是否順暢。
- 2. 若已報名課程的學員,因故無法出席者,請務必最遲於規定時間內登入官網取消報名,若為已付費參加課程者,請於報名本課程後3日內辦理"取消課程"及退費,本會將以匯款方式進行退款,並酌收30元之匯費(若為元大銀行帳戶者不扣匯費),若未於報名本課程後3日內辦理"取消課程"及退費者,恕不退費。
- 3.活動連結:報名後請自行登入使用者中心 \ 活動報名查詢,取得本課程影片連結。
- 4.活動提醒 : 若未取得本課程影片連結或對本課程連結疑問,請Email詢問或直接撥打協會電話(02)-23965698。
- 5.本課程影片於2027/1/31下架停播。
- 6.已完成課程及課後測驗者,其CPD時數登錄,本會將於每周五16:00前彙整名單並登錄;若未完成課後測驗者,恕不登錄時數。 (測驗關閉時間 : 2027/1/31 23:59,請務必在時間內完成測驗。)
- 7.為響應環保,本會僅提供電子發票於付費參加課程者,並Email至您的報名信箱。如需開立三聯式發票,請於報名本課程後3日內來電提供統一編號及公司名稱。
Email:fpatmail@gmail.com
請注意:
★本課程結束後,於影片最後會提供課後測驗表單連結,請務必登入或掃描連結後完成測驗
★課後測驗及格(70分以上)
★測驗關閉時間 : 2027/1/31 23:59,請務必在時間內完成測驗
未完成測驗、測驗分數不及70分者,恕無法認列CPD時數。
活動報名
CFP®/AFP參加活動者可認列CPD時數 1 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