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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修訂】2024年「CFP®/AFP持續進修要點」修訂公告

一.本會為鼓勵持證人透過多元管道持續進修金融理財專業知識與技能,在CPD進修內容範圍與時數要求上,經本會113年第六屆第2次教育訓練委員會議通過修訂持續進修要點之部分條文,放寬認定範圍與條件,降低CPD時數申請認可門檻,以減少持證人在持續專業進修上之學習成本。

二.本要點之條文修訂重點方向為:
  (一)不強制持續進修內容與時數必須全部5大專業領域均有時數之規定。
  (二)不強制持續進修內容與時數必須完成測驗型與非測驗型課程之類別。
  (三)新增持續進修內容與時數必須包含由本會所認可(辦理)至少八進修小時課程

三.本要點之條文修訂,自即日起公布後開始實施

四.實施說明:

舊制 新制

持續進修5大專業類別均需有時數規定。

【不強制】持續進修5大專業類別均需有時數規定。

AFP測驗或結業(學分)證明之教育訓練,
不得低於十進修小時。

【不強制】AFP換證時需測驗或結業
(學分)證明之教育訓練,不得低於十進修小時規定。

【不強制】CFP換證時需測驗或結業(學分)
證明之教育訓練,不得低於十五進修小時規定。

【不強制】CFP換證時需測驗或結業(學分)
證明之教育訓練,不得低於十五進修小時規定。

【新增】其中至少有八進修小時為
本會認可(辦理)之持續進修CPD課程。

五.持續進修要點修正前後對照表。

條文

原條文

修正條文

「理財規劃顧問AFP持續進修要點」第三條

AFP理財規劃顧問連續兩年度總進修小時數不得低於二十進修小時;
其中具測驗或結業(學分)證明之教育訓練,不得低於十進修小時。

AFP理財規劃顧問連續兩年度總進修小時數不得低於二十進修小時;
其中至少有八進修小時為本會認可之持續進修CPD課程。

「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持續進修要點」第三條

 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連續兩年度總進修小時數不得低於三十進修小時;其中具測驗或結業(學分)證明之教育訓練,不得低於十五進修小時。

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連續兩年度總進修小時數不得低於三十進修小時;其中至少有八進修小時為本會認可之持續進修CPD課程

六.CPD專業課程進修內容參考。

  • 專業領域 :

     1、理財規劃原則、流程與技能

     2、財務管理

     3、稅務規劃

     4、投資規劃與資產管理

     5、風險管理與保險規劃

     6、退休規劃

     7、遺產規劃與財富移轉

     8、理財規劃心理學

     9、整合理財規劃

  • 金融AI運用專業課程
  • 金融科技專業課程
  • 紀律道德職業規範與執業準則
  • 金融法規、法遵要求、洗錢防制、防金融詐騙等。

七.針對新制可能會有的疑問 :

 Q1:本會修訂持續專業進修(CPD)規範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A1:修訂的主要目的是放寬進修內容與時數的認定範圍與條件,降低CPD時數申請認可的門檻,
            減少持證人在持續專業進修上的學習成本,並鼓勵透過多元管道提升金融理財專業知識與技能。

 Q2:持續進修內容是否需要涵蓋五大專業領域?
 A2:不需要。修訂後不再強制規定進修內容與時數必須涵蓋全部五大專業領域。

 Q3:進修課程是否需要包含測驗型與非測驗型課程?
 A3:不需要。修訂後不再強制規定持續進修內容與時數必須包含測驗型和非測驗型課程。

 Q4:修訂後的CPD進修內容有哪些新增要求?
 A4:修訂後新增的要求是進修內容與時數中,必須至少包含由本會認可(辦理)的八小時課程

 Q5:修訂條文的實施日期是什麼時候?
 A5:修訂條文自公告日起開始實施。

 Q6:CPD專業課程的內容範圍得包括哪些領域?
 A6:CPD專業課程內容領域得包括理財規劃原則、財務管理、稅務規劃、投資規劃與資產管理、風險管理與保險
          規劃、退休規劃、遺產規劃與財富移轉、理財規劃心理學、金融AI應用專業課程、金融科技專業課程、
          金融法規、職業道德、法遵要求、洗錢防制、防金融詐騙等。

 Q7:持證人需要注意什麼,以確保符合修訂後的CPD要求?
 A7:持證人需要確保進修的課程中至少有八小時是由本會認可(辦理)的課程,並在進修時保留相關證明文件,
             以應對申請時的審查或核實要求。

 Q8:之前的測驗型課程時數會被歸類到哪裡?
 A8:之前的測驗型課程時數會被歸類到本會認可(辦理)之持續進修CPD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