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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本會團體會員機構申請CFP®文宣掛牌使用說明

為推廣CFP®專業認證形象,提升CFP®持證人之社會知名度與辨識度,社團法人臺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以下簡稱本會)特製作CFP®文宣掛牌樣式,鼓勵具有效資格之CFP®持證人所屬團體會員機構依據「CFP®文宣掛牌使用規範」向本會申請自行印製與推廣使用,以促進大眾對CFP®認證制度的認同與信賴。

 

一、CFP®文宣掛牌使用方式

使用單位向本會申請並經同意授權使用後,得自行印製並於其所屬之分公司、分行 、分處、分區、分所等單位實體展示CFP®文宣掛牌,以彰顯該使用單位聘有通過認證之CFP®有效持證人,惟不表示該單位本身為CFP®之認證主體。

 

二、申請條件

1.本會團體會員機構得申請使用。
2.申請使用單位於所屬之分公司、分行 、分處、分區、分所等單位,須至少配置一名CFP®有效持證人,且具明確之服務對應關係。
3.同意遵守「CFP®文宣掛牌使用規範」及相關申請規定。

 

三、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使用單位確認「CFP®文宣掛牌使用規範」、「CFP®文宣掛牌申請同意書(含CFP®文宣掛牌授權使用單位申請表)」內容,並於申請書簽核後寄回本會提出申請。
2.申請使用單位於所在場所與授權期間內使用CFP®文宣掛牌,應遵守「CFP®文宣掛牌使用規範」之規定。
3.使用授權期間內僅得於同意書所載明之用途、範圍與媒介使用CFP®文宣掛牌,不得另作其他用途,亦不得轉授第三方使用。
4.如有違反授權條件情事,本會得隨時終止授權並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

 

四、申請資料下載

👉「CFP®文宣掛牌使用申請同意書(含CFP®文宣掛牌授權使用單位申請表) 
👉「CFP®文宣掛牌使用規範
👉「CFP®文宣掛牌使用圖示範例

 

五、申請方式

本會團體會員機構之有意申請者,請填妥「CFP®文宣掛牌使用申請同意書(含CFP®文宣掛牌授權使用單位申請表) 」,以郵寄或Email方式送達本會,以供審核。

📧 Email申請方式
Email:fpat.cfp@fpat.org.tw
信件標題請註明:「CFP®文宣掛牌申請-貴機構全名」

📬 郵寄申請方式
地址:1005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88號13樓1305室
收件人:社團法人臺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 收

※ 本會將於收件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並以Email通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