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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申請相關問題
本會於每年5月、11月測驗成績放榜後開放受理申請,也會寄發E-mail通知通過測驗的考生,請申請人至本會官網專區線上申請,證明文件採電子檔上傳。最新認證資訊及詳細公告時間請留意最新消息。
AFP認證申請資格
(一)須通過AFP綜合科目專業能力測驗(五年內成績有效期間) 。
(二)須具備金融機構現職人員或近十年內提出一年全職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公司開立之正式在職或離職證明)
(三)須簽妥本會規定之專業人士推薦書及紀律道德聲明書。
(四)須持證後遵守AFP職業規範、執業準則。
(五)須繳交認證(含準會員)費用新台幣4,000元。
CFP ®認證申請資格
(一)須通過CFP ® 全方位理財規劃科目專業能力測驗(五年內成績有效期間) 。
(二)須提出近十年內至少三年以上合格(從事與個人理財規劃相關)全職工作經驗證明文件(上述皆指公司開立之正式在職證明&離職證明)。
(三)須簽妥本會規定之專業人士推薦書及紀律道德聲明書。
(四)須具備大學學士學位,或符合教育部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碩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之各項資格。
(五)須持證後遵守CFP職業規範、執業準則。
(六)須繳交認證費用新台幣8,000元。
(一)申請AFP認證須提交一年工作經驗相關資料進行審查,惟若為金融機構現職人員則不受一年工作經驗限制;申請CFP®認證必須有三年合格之工作經驗。
(二)三年合格之工作經驗必須是在考試日期前十年或考試後五年內完成。
(三)合格之工作經驗包含曾督導個人理財規劃專業人員、輔助個人理財規劃諮詢、個人理財規劃之教學或曾親自參與個人理財規劃過程;教學經驗包括在大學以上或者本會認證之訓練機構教授理財規劃相關課程。其換算方式為:授課滿十八周,每周六小時,認可為半年的工作經驗,若未達以上標準,則依比例估算其工作經驗(按:本委員會對在大學教授理財相關課程,最多只認可二年工作經驗,第三年必須為在本會認可之訓練機構的教學經驗)
(四)在大學教授理財規劃相關課程之認定,必須由授課本人檢附其授課證明及教學大綱等上課相關資料,交由本會審理。通過CFP®測驗後,申請CFP®認證時須具備大學學位,本會將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工作經驗說明或履歷,並送交本會考試認證委員會做工作經驗之複核。
高中職生通過 CFP ®測驗並進階取得專科畢業證書,且同時具有至少四年以上理財規劃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或在職證明者,得申請 CFP ®認證。
在學士班肄業,僅未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因故退學或休學,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始日起算已滿二年,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得申請CFP ®認證。(參照教育部大學同等學力辦法第五條第一款)
一經提交申請即進入審查程序,無法退件及退款。若年資不足會該次申請件自動移到下期認證,不須重新繳費,僅須於五年內將年資補足即可。